近日,记者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悉,截至12月15日,该公司个人代理渠道2009年新单标准保费达到10.03亿元。这是该公司个人代理渠道标准保费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。
有关数据显示,截至12月15日,民生人寿个险新单标准保费总计达到11.81亿元,其中个人代理渠道新单标准保费突破10亿元大关,达到10.03亿元,中介、联办及收展渠道新单标准保费为1.78亿元。
个人代理渠道新单标准保费突破10亿元,是民生人寿继2008年实现个险新单标准保费和续期保费“双十亿”之后的又一个新高点。民生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说,民生人寿的个人代理业务由小到大,由弱变强,并逐步驶入发展的快车道,是公司重点发展个险期交业务,不断优化业务结构,提升业务品质的结果。
据悉,在个险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,民生人寿个险13个月继续率和百元标保获取成本均达到国内较好水平,寿险公司的核心经营指标新业务价值也得到明显提升。(通讯员:邹丽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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